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社会服务项目的评审行为,优化评审专家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评审专家,欢迎相关人士积极报名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规则

(一)全市联动、分级负责

我市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评审专家,专家的征集工作按“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原则,采取各有关行业协会、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推荐,在职和离退休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1.专家资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伦理守则,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年龄70周岁以内,熟悉计算机操作;

2.专业分类标准

(1)库内专业分类:社会服务、养老服务。

(2)征集专业类型。根据库内现存专家队伍结构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需求实际情况的结合分析比较,本次新征专家工作仅针对社会服务类项目开展。

(3)申请填报规则。申请人员填报的品目应当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相对应,同时为保证专家评审专业质量,申请人员所申请三级品目最多为两个,三级以下品目最多为五个(须在两个三级品目中)。

二、申请步骤

(一)网上填报(即日起至2021年4月2日)

按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市区(含市本级及各区)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各县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

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申报。

(二)专家审核确认(自2021年4月6日—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员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专家”,提交入库申请,由民政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申请人员网上填报须附以下材料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1.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联系电话;

2.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

3.本人所在单位、行业组织的审核推荐意见;

4.个人主要研究或工作成就(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2张。

三、专家培训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相关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发动。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安排部署本地专家征集工作,广泛动员征集在本次征集品目录内的业内专家入库。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部门应严格把关,逐一核对申请资料,确保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精通的专家吸纳入库;要严守工作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征集工作,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泄露专家信息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时保质推进。各级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征集步骤,把握各项工作时间时间节点,按期保质完成征集工作。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