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自然资源主业主责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科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省自然资源系统 2020 年度厅级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内容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应重点研究与生态文明建设和“两统一”职责开展密切相关,能够为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以及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问题的研究。
(二)申报厅级科技项目,应属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优化管控、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的科技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技术:
1.基于人工智能的遥感影像解译和变化提取技术;
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方法与标准体系;
3.地下(水下)勘测探测技术;
4.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的监测评价;
5.实景三维辅助规划关键技术;
6.基于空间信息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技术;
7.海洋生态系统综合管控技术和方法;
8.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影响模拟与分析预测技术;
9.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
10.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技术及成效评估评价方法;
11.地质灾害遥感筛查技术;
12.空间大数据分析技术;
13.新型测绘关键技术。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全省自然资源行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级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 1)填报相关内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2)和必要证明材料;
(二)厅级科技项目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四)项目主要研发内容避免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业务管理平台(http://47.96.1.11:8080/crm117/login.jsp)进行网络申报,网上申报时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申报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申报初审。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强化主动服务,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材料填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和初审工作,初审账号详见附件 3,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4。
(三)材料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终审立项后 , 各 单 位 将 盖 章 材 料 扫 描 发 送 至 邮 箱3381578909@qq.com。
联系人:厅科技处 张紫薇,电话:0571-88877258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 年 3 月 24 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0〕140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省自然资源2020年度厅级科技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