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湖州市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湖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目标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在此期间,涌现出了一批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1.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各特殊教育学校,全市开展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卫星班和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 (幼儿园)。
2.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市开展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卫星班和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 评选条件:
(一)特殊教育先进集体: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明确的管理制度。
2.特殊教育工作目标明确,育人为本,全面提高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我市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二期提升计划中的工作。在随班就读、卫星班、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
4.全面使用浙江省网络IEP平台,实施特殊教育质量网络化监控管理,已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记录详实,效果较好。
5.重视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在各类特殊教育评比中获得奖项。
(二)特殊教育先进个人
1.师德高尚,积极为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提供支持帮助。在关心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在我市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二期提升计划期间,积极为特殊教育发展献计献策。在随班就读、卫星班、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学习特殊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资源教室工作应知应会的特殊教育理论基础,重视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在教研类评比中有获奖。
4.能规范使用资源教室基本器材,在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康复指导中效果显著。
5.能正确使用浙江省网络IEP平台,百分百完成个案记录,并严格执行,效果较好。
三、评选名额:
1.特殊教育先进集体:12个
2.特殊教育先进个人:16人
四、评选要求:
1.市属有关学校请于11月30日前,将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经学校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各区县教育局将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汇总审签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并填报本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
3.以上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hzjyjjjc@163.com。联系人:顾明明,联系电话:2398581。
附件: 1.2018—2020年度湖州市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2020年度湖州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18—2020年度湖州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18—2020年度湖州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县区推荐汇总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