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推荐
第九批市级绿色学校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促进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落实“两山”转化全覆盖的要求,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市级绿色学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绿色学校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已命名的各级绿色学校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和深化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指导学校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本级绿色学校的考核命名工作。
二、第九批市级绿色学校由各区县教育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已命名的区县级绿色学校中申报推荐。各区县推荐名额2—3所,市直属学校要积极创建并自荐。有关申报程序和考核标准依照新修订的《湖州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附件1)。各区县和市属学校要积极做好推荐准备工作,并将推荐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艺术处。为体现绿色理念,本次申报材料均用电子版本,发送至hzjyjdtyc@163.com;另外,只需填写纸质推荐表(附件2)一份,并附区县级教育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推荐意见,寄送到湖州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艺术处,邮编:313000,联系人:沈小斌,联系电话:3390583
附件:1.湖州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
2.湖州市绿色学校推荐表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