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信局(发经局)、建设局,南太湖新区经发局、建发局:
根据《湖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湖市经发〔2010〕7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度湖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技术中心认定对象:申请认定的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应符合《办法》中第四条所列六条基本要求。
二、材料报送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将《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运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30日前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提交。
申报方法: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湖州)网址http://huz.zjzwfw.gov.cn/ ,点击"法人办事",找到"市经信局"中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开始。
(二)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对企业报送的材料予以核实后,给出初审得分,于7月15日前在登陆技术中心管理系统(http://121.196.218.141/login)完成提交。
三、相关要求及事项
(一)全市一级总承包企业应积极参与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和认定工作,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组建申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此次认定工作有效开展。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创处联系。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处联系人:吴晓烽
联系电话:2053887;地址:莲花庄路137号建设局2号楼306室。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创处联系人:陈正
联系电话:2880626;地址: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604室。
湖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市经发〔2010〕72号)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