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信局(发经局)、南太湖新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根据《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湖经信发〔2019〕3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湖州市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或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
二.材料报送
(一)此次认定以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方法: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湖州)网http://huz.zjzwfw.gov.cn/ ,点击"法人办事",找到"市经信局"中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开始申报。申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办法》第八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网上要求于6月30日前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县经信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网上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推荐申请认定企业名单汇总表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
三.受理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
请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网上审核完毕并将推荐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正 联系电话:2880626
意向申报企业联系人请加湖州市技术创新工作QQ群,群号:260362965,入群请标注:企业名+姓名。
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19修订(湖经信发〔2019〕36号)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