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树立先进标杆,激发广大基层水利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水利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农村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首席水利员评选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三届首席水利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首席水利员评选对象为各市、县(市、区)水利流域(区域)站、乡镇(街道)站及其他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中从事基层水利工作的在岗水利员,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水利类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3.在水利员岗位累计工作满5年及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及以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基层水利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5.近5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评选名额
推荐名额。各市首席水利员推荐名额详见附表,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数由市级统筹分配。推荐名额中担任站(所)或中心负责人的数量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已连续两届当选首席水利员的不再推荐。
评定名额。全省评定首席水利员150名。全省推荐名额少于150名,按照推荐数的90%确定评定名额。
三、工作安排
1.第三届首席水利员评选按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推荐、被推荐人员提交申报资料、县级审核推荐、市级复核推荐、省级综合评议的流程开展。
2.被推荐人员于10月28日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指导辖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推荐首席水利员评选对象,于10月30日前完成县级审核推荐。
4.各市水利部门要及时做好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推荐名额的统筹分配工作,并于11月4日前完成市级复核推荐(需排序盖章上传系统)。
5.省级按各市推荐总数的10%开展现场抽查核实,省综合评审组择优评定首席水利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首席水利员证书。
四、有关要求
1.首席水利员是对基层优秀水利员的肯定和荣誉,是发挥他们模范引领作用的使命赋予,各地要本着对基层水利员和基层水利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第三届首席水利员评选相关工作。
2.各地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工作业绩,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一旦抽查发现将进行通报。
3.资料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复核和推荐等工作均通过浙江省农村水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资料内容及要求已在系统中明确。系统登录方式:浙政钉-水管理平台-水事务监管-农水平台,或通过网址登录http://web.dcyun.com:48160/#/login,系统账号同水管理平台账号,无水管理平台账号的水利员需要通过当地水管理平台管理员开通账号)。系统操作说明通过钉钉群下发。
4.请各市联系人及时将辖区联系人添加进“浙江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工作群”钉钉群(机构人员调查时市级联系人已进群),方便信息交流,共同推进本届首席水利员评选工作。
联系人:省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杜利霞,0571-87807290;
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李斌,0571-88216382;
杭州定川科技有限公司,赵勇,15057195512。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