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及《浙江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近五年内经过专业评价机构的成果评价或行业权威专家的评审,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水利科技项目。
(二)省内水利科技成果或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此次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人需登录“浙江省水利学会”网站“网上办事”栏“科技创新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 http://www. zstpc. org/),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省水利学会秘书处将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寄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
(二), 上传附件材料包括:成果登记证书、成果评价证明(如评价报告、验收报告、评审证书等)、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查新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论文论著、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等(格式要求为PDF)
以上材料中成果评价证明、工作总结或技术总结、查新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为必须提交的评价材料。除此之外,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成果登记证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结题证明;非计划项目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29日前在“科技创新奖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水利学会秘书处,江炜、刘滔;
联系电话: 0571-88216212, 0571-86438275;
地址: 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803;
传真: 0571 - 88216131。
浙江省永利学会
201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