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南太湖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和《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暂行办法》,按照“三审一决策”程序,确定2020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暨新冠肺炎应急防控科研项目共43项,包括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5项,攻关计划2项,公益技术研究项目26项。为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并报送申请表。为精简管理流程和书面材料,本批项目不再另行签订合同(任务)书。市科技局对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后,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返回PDF版本给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表内容予以确认;如需修改,请与市科技局业务处室联系,业务处室同意后报规划处。
确认无误后,请打印申请表(重点研发项目一式六份,其他项目一式四份),在结尾承诺书处签字盖章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集中报市科技局。其中,重点研发项目申请表需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市科技局确认后,盖章留档二份,其余返回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依据。
二、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根据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要求,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请于3月20日前登录湖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进行专项资金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本批项目中,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分期补助,立项后下达首期补助,验收后下达二期补助;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一次性补助。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科技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快组织项目实施。科技是防控新冠肺炎的关键力量,望各项目承担单位争分夺秒、集中力量加快应急科研项目实施,早日取得研究成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市科技局将定期开展绩效跟踪,督查项目进展情况,请项目承担单位积极报送项目实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业务处室联系电话:2667129(高新处) 2667163(农社处)
规划处联系电话: 2667101
附件1-2020年湖州市新冠肺炎应急防控科研项目立项表
附件2-湖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2日